在铁路系统内设立司法机关的实质是司法权力的部门化,是典型“条块分割”的计划经济形态在司法体制上的反映
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了学习心得。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