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之司法局调研汇报材料
司法局调研汇报材料
【篇一: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州政法电[2012]224号关于对于全州政法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
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调研,现将全县司法行政
工作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及基础设施
我局现辖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下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两个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基层股、法制股三个股室,共有工作人
员74 人,其中男 41人,女33人;藏族52人,回族1人,汉族23人;本科学历27 人,大专学历32人,大专以下学历13人;中共党
员21人;科级实职4人,科级非领导4名;共有编制39个,其中
政法专项编制11个,事业编制10个,行政编制18个;年龄结构表
现为:30岁以下的41人,31至40岁的22人、41至50岁11人;11个乡镇司法所配备所长(副科级)一名,专职工作人员2-5名。
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办公用房均
在县政府统办楼, 5间共126平方米。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
均有独立办公用房,办公面积平均每所达100平方米。2011年我局
投入资金7.5万元维修益哇、达拉等司法所,有7个司法所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13个司法所配备照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据统计,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配备警车11辆,电脑13台 ,打印机7台,照相
机13
台。
二、领导班子状况
司法局现设局长1名,支部书记1名,副局长2名。
三、业务工作和基层管理方面
从完善内部管理入手,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建立健全了请示汇报、
学习培训、内部管理等工作制度;从强化管理指导职能入手,着力
规范工作程序。统一了人民调解、安臵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文
书的制作、台帐的建立等;从注重提高工作实效上入手,加大了对
下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力度。每年与各基层司法所签定目标管理
责任书,把人民调解、安臵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逐项进行细化、量化,全部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年终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同时,坚持领导联系工作制度,基层定期汇报工作,领导不定期督查,
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扎实开展新一轮五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抓好“六五”普法的全面实施,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途径,继续深入“法律七进”活动。确保全县乡镇、村(社区)依法治理面达到100%。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
四、基层司法所职能发挥情况
11个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驻乡镇的派出机构,并于
2008年全部立户列编,实行垂直管理,均为副科级建制单位。目前全县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41人,每所2至5人, 11名司法所长已落实副科级政治待遇。2011年以来各乡(镇)司法所在局领导及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想方设法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热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通过调解矛盾纠纷、解答各种法律咨询,以及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传,向群众宣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仅去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05件,调解成功率95%,办理法律援助非诉讼案件31件,举行法制宣传教育讲座22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5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队伍建设方面
我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像,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建设学习型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司法行政队伍活动,最主要目的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员领导班子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
当中,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确立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进而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政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主动取得同级党委领导的支持方式和做法
由于各乡镇司法所业务用车权责不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再加之
部分司法干警从事包村组工作,使本职工作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我局积极向县委、政
府汇报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和业务车辆。
六、2009年-2012年干部调整提拔情况
杨占海同志于2010年10月由县人大任命,担任司法局长;杨马成、杨热九、王健等同志于2010年10月被县委组织部提拔为司法所所长,巴吾同志于2011年被提拔为桑坝乡司法所长,帕九才让同志于2012年被县委组织部提拔为多儿司法所所长;杨古都同志于2010
年10月由多儿乡司法所助理员提拔为阿夏乡副乡长,杨为民、汤小
军于2011年7月分别被提拔为桑坝乡、电尕镇副乡(镇)长。
七、所取得的成绩
201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司法业
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县政法工作和司法行
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职能
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均居全州前列,为促进我县经
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月25日在合作召开了2012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通报
了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我局荣获2011
年度全州司法行政目标责任书考核二等奖和“2011年度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除此之外,电尕司法所获得“全国先进司法所”(获此
殊荣的在甘肃省只有7个基层司法所)。2011年,我局相继获得了由
甘肃省委组织部颁发的“甘肃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州县两级党委
颁发的2011年“先进基层党组织”、“201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支部”2011、2012年分别获得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甘南州2006-2010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上报的
王忠玉工伤赔偿案件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案件(全州唯一1
件);2011年我局副局长王斌获得全省律师行业“发扬传统坚定信
念执法为民”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全省司法系统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我局司法干警怕九才让等三名同志获得全州“五五” 普法先进个人;我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均名列全州前列
八、工作亮点:
【篇二:林芝县司法局调研汇报材料2008】
林芝县司法局工作汇报材料
林芝县司法局在2005年至2008年的工作中,不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各阶段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尤其是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全社
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
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县
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司法行政工作方面
林芝县司法局根据我县实际,充分发挥自身工作职能,按照“十一五”规划和我县工作安排,围绕普法宣教和普法依法治理开展了自己的
工作。并根据自身情况,从司法行政工作角度积极协助县委政法委、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等单位和部门开展了严打整治、追缴
拖欠民工工资等方面的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我县司法局的潜力
还很大,可以利用自身法律知识较为熟悉的优势开展公证、法律援
助等方面的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我县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2个。受理矛盾纠纷的种类
主要有家庭纠纷、“天保”搬迁群众与当地群众的纠纷、各乡镇之间
的草场纠纷等,最为突出的纠纷是家庭纠纷、“天保”搬迁群众与当
地群众的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是年底拖欠民工工资等上访,
对于民工的上访,防范的措施主要有: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的宣传教育;2、敦促务工人员签订有效合同;3、加强对用工单位
的监管,开设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4、制定《劳务用工暂行规定》、与建筑行业签订《建筑行业不拖欠民工工资责任书》等措施,以保
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县各乡镇、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通过民
间调解的方式对纠纷进行调解工作,主要采取说服教育等方式进行
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此外我县在各乡镇还建立了协调联络员制度
和矛盾排查台帐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每调
解一起纠纷所用的时间是根据所调解的内容和性质决定的,少则几
个小时,多则几天。目前我县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特别是各
村调解组织都是由村委会兼任,他们的补贴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年
平均为750元。草场及资源纠纷因牵扯各方利益较大,调解的作用
和效果不是很理想。提供法律服务的渠道和方法主要是定期的进行
普法宣教和送法下乡、下村活动。我县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
络建设已初具规模,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的比例是1:7:74,对
我县社会局势的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法制宣传方面
我县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主要的成果有:1、逐步建立健全了普法宣
教和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制度;2、社会局势进一步稳定,为我县经
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3、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广大农牧民群众逐步学会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社会
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得到三丰收。存在的不足主要有:1、由于缺少资金,普法宣教工作
的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在人员的配备上不足,不能将普法宣教
工作引向深入,普法宣传效果还不理想;3、缺少相关普法专门材料,尤其是藏文普法宣传材料,使普法宣教工作不能更好地为广大农牧
民群众服务。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大普法专项资金
的投入,加强普法人员的配备,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农牧民群众、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进行行之有效的普法宣
教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我县司法局在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与县公安局和各乡镇
派出所密切配合,今年对2003年以来全县26名刑释解教人员都进
行了登记,对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释放后的思想动态及表现进行了依
次全面、详细的调查了解,并逐一建立了档案,确定了帮教人员,
落实了帮教措施,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帮教和监控,防止重新犯罪
的发生。但是,我县刑事解教人员
大部分是农牧民,没有固定职业,流动性较大,不能进行有效的跟
踪帮教,帮教工作相对滞后。
五、我县司法局建设情况和组建后的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司法局基本
情况: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林芝地区2002年度
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分配使用的通知》(藏机编发?2003?15号)文件
精神,林芝县司法局核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2名,工作人
员3名。目前,林芝县司法局现有人员7名;副局长2名,科办员4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3名;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学本科学
历1名,大专学历3名,中专学历2名,工人1名。
林芝县司法局办公楼于2006年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资金的
关系,是与林芝县发改委共同建造,办公楼产权属于林芝县人民政府。
我县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政
府和地区司法处的关心与正确领导下,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地完成
了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
汇报如下:
(一)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
用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
过开展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和领导干
部任职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形式,大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
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
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不断深化全县干部职工法制宣教工作。在今年对干部职工的
普法宣教工作中,将《宪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
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内容,充分整合行
政资源,使全县干部将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积极推
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认真抓好农牧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天保”搬迁群众的普
法宣教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2006年对农牧区的普法宣教工作中,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实施为契机,重点向广
大农牧民群众宣讲《刑法》、《治安处罚法》、《教育法》、《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深入人心,使农牧
民群众将各项法律、法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产生活当中,不断维
护林芝县社会局势的长治久安。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青少年法制教育的
主体是青少年学生,对他们的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
和探索,以适应青少年身心的成长需要。并且在教育过程中逐步实
现两个转变:把法制教育从过去的“零敲碎打”式教育转变为具有长
远目标的系统教育;把法制教育从简单的知识灌输型教育转变为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教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篇三:关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柞水跨越发展中
发挥作用的现状和对策
全面掌握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更好
的服务上级领导决策、服务重点工作推进、服务司法行政难题破解、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服务于柞水跨越发展。
一、司法行政工作概况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的战略
部署,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作为,为当地党委和政府排忧解难,在有为中争有位,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地位,使基层队
伍建设日趋规范,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改善,经费保障得到有效改善,基层司法所在加快推进柞水跨越发展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化解信
访问题和矛盾纠纷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司法所建设情况。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共有人员26人,其中,2人(含2人以上)所9个,1人所4个,全部通过省级规范化验收,达标率占100%。在落实司法所长副科级职级待遇方面,已经落
实12人,营盘所长为负责人。
(二)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情况。目前,司法局现有在岗人员16人,县
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达到标准化,13个所均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建成
了规范化业务用房,其中正办理房产登记手续6个所。
(三)业务经费保障情况。全县已将普法、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等纳入财政预算,正常办公经费用中央专款保障有
效且能专款专用。
(四)作用发挥情况。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平均每年调处
各类矛盾纠纷都在1100件以上,受理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左右,接待法律咨询服务3.8万人次,开展普法宣传覆盖面达98%以上,
协助化解信访问题40余批次,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维权金额达1000
多万元,全县监管教育8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和过渡安臵176名刑满
释放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或重新
违法犯罪。教育挽救社会失足青少年30多人次,帮助在监服刑人员
困难家庭33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平安柞水建设上水平,为推
进柞水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地法治环境。
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取得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但随
着工作职能的逐步强化,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工作中仍然存在许
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不畅导致司法行政工作瓶颈亟待解决。
1、社区矫正工作面临困境。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工作量大、管理对象复杂,矫正工作人力、财力、物力以及法律等方面的
保障措施却都没有明确,执行主体的责、权、利仍不清晰,直接导
致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无所适从。一是无“法”可依。《社区矫正实施
办法》在法律层面仅属于规范性文件,亟待出台《社区矫正法》。
二是刑罚执行主体不适格。现承担社区矫正职能的司法行政人员按
照《公务员法》规定,属于综合管理类,不属于行政执法类,缺失
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三是专业人才匮乏。县矫正中心仅有1名借
调人员从事专职业务工作,基层司法所没有明确或增加社区矫正工
作人员编制,且有4个1人所,现有司法行政人员均未接受过专业
培训和技能训练,人员不足是影响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水平的根本性
制约因素。
2、职级待遇影响整体工作积极性。个别司法所长职级问题仍未落实,多数同志长期在基层从事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待遇却很低。
司法所与同区县、同级别政法职能部门相比,在职务晋升、福利待
遇以及工作条件、交通通讯设施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这种状况
对于稳定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存在消极影响,阻碍队伍的良性发展。
3、普法依法协调联动力度不够。现依法治县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具体工作由法宣科承担,较低级别(股级)的配臵,在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和政府相关执法单位工作中存在一定难度,造
成一些成员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流于形式。
(二)职能作用偏软导致司法行政工作地位亟待提升。近年来,尽管国
家不断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力度,使司法行政职能越来越强化,但就目前来看,司法行政整体职能还相对薄弱,务虚工作较多。一是从政法机关职能横向配臵上看,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与公安机
关的侦查职能、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职能,以及法院的
审判职能相比,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行政权和完整的刑罚执行权没
能集中体现。二是从自身纵向职能权限设臵上看,区县司法行政机
关仅具备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管理(仅
具备日常监督管理权,不具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公证管理等
职能,职能比较弱、杂、虚,而且职能的履行大多依靠基层司法行
政干部的嘴功、腿功和磨功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以上这种“柔
性有余、刚性不足”的体制状态,导致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比
较艰难,个别所主动工作意识淡化,创新发展思维缺乏,工作亮点
特色不多,从而无法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影响干部的工作
热情。
(三)人员配置过低导致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亟待加强。一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短缺现象严重。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中最基层的组
织机构,承担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臵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服
务等九项工作任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但在人员配备和编制
落实上存在很大困难,编制不足、人员不齐现象较为突出,直接影
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存在身兼
数职问题。尽管省、市、县已经完成对司法所的收编直管,但这仅
仅是对司法所人员管理权的上挂,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生活补贴
和福利待遇仍然要依赖当地政府支撑。所以在工作内容上,大部分
司法所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必须主动配合镇村如综治、安全、维稳、信访、扶贫、计生、包村等完成中心工作。甚至出现了个别司
法所专职人员占着中央专项编制却不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尴尬局面,极大地影响自身职能的发挥。三是人员结构老化,流通机制不畅。
全县司法所的大多数人员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时间较长,年龄普遍偏大,知识和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导致工作疲于应付,停留在表面。
据统计,全县基层司法所在岗26人中,仍有10人仅
具备高中学历;46岁以上达17人,不会使用微机人员11人,法律专业人员不到10人。此外,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一大批工作在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第一线的优秀干部,有的持之以恒、默默奉献,
有的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但是却都无法得到更好的政治待遇,在
畅通干部流动渠道上还需要下一定功夫。
(四)业务经费紧张导致司法行政工作保障不足。一是司法行政专项经费保障问题。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基层司法
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确定我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
公用经费保障最低标准为年人均1.8万元。但由于地方财政能力所限,始终未能达到预算要求的标准。二是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保障问题。虽然已将两项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与实际工
作需要仍然存在很大缺口。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近三年平均办结
法律援助案件都在100-120件左右,但预算经费仅有1-3万元,距
每年实际支出的8-12万元相差8-9万元。三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
障问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
障的意见》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人民调解的经费自2012年开始
就应当单独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然而,我县人民调解员“以案
定补”实施办法的文件直到今年11月份才印发,目前沿未正式执行。四是数名国家、省市命名的先进模范人物,从来没有按照相关规定
兑现公务员奖励,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全体司法干警干事创业争一
流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过调研分析,提出如
下工作建议:
(一)以有为争有位,强化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
一是发挥职能优势,提高党委、政府认同。要主动作为,在创新中
谋发展,在发展中求有位,在服务中争有为,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
作地位。一方面县司法局应做好多方面的协调工作,为各司法所开
展司法行政工作争取政府支持,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县司法局
和各司法所要理解和支持省委
二是完善普法制约机制,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地位。充分发挥依
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借先进地区经验,在全县推行板块式
网格化普法模式,对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
对各成员单位普法、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政府
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机制。同时,在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和无纸化网
络普法考试工作的基础上,从任职、晋级前法律知识考试入手,把
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选拔干部的必经程序,作为任用干部的必备条件
之一。按照规定时间、内容、职责对拟任职、晋级的公务员进行法
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度不予提拔任用。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解决“头重脚轻”的问题。司法行政工
作重心在基层,司法所与社会距离最近,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最多,肩负着面广线长的重担,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司法行政工
作的成败。因此,建议今后省、市招录司法行政岗位公务员或选调
人员时,一律充实到司法所工作。局机关需要人员时,可以从司法
所干部中择优选调,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真正实现“重心下移”。
(二)创新用人机制,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一是突破常规,引进人才。要多部门协调,尽最大程度争取政府支持,落实好司法行
政专项编制,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
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
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从根本上海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老化、缺
兵少将的问题。针对部分单位人员超编问题,可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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