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加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通知
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镇政办函[2017]163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0
【实施日期】2017.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镇政办函〔2017〕16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今年6月上旬,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和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发现全市违法用地宗数多面积大,主要问题多为未报即用,道路、重点工程等民生类基础设施违法用地情况突出,部分地区还存在对违法用地行为查处不及时、整改不力的问题。为加快推进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管委会是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1 / 2
整改工作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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