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进一步做好夏收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收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了防止夏收期间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脏乱差现象出现反弹,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指示,现就做好近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工作职能,抽调专门人员组建环境卫生巡查工作队,定时不定时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工作。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度,确保夏收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全面落实,不文明现象得到遏制,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继续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露天焚烧秸秆所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环保法律意识。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各乡镇要落实好第一责任单位的职责,严禁将小麦等农作物秸秆堆放到国道、省道、农村公路路面及其两侧,倾倒到河道、渠道和沟道当中,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防在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和集镇主街道上打场晒粮,确保辖区内“不乱放一堆柴,不占一段路,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四要强化协作配合。县宣传、安监、交运、公安、城管、路政执法管理所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动执法,全面解决农作物秸秆乱堆乱发、随意焚烧等现象,彻底杜绝在公路上违法打场晒粮等行为。对违反规定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
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坚决依法惩处。县电视台要对各类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违规进行追踪曝光,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五要严格督检通报。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要加大对街区、交通主干道、村部、居民点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的督查检查力度,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督查组和抽查组要继续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媒体曝光等方式,坚持做到“一周一督查,一周一抽查,一周一曝光,一周一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对造成不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