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升学:相关政策解读
虽然对口升学考试已经进行多年,但仍有很多同学和家长向我们咨询对口升学考试的报考、志愿填报、优惠加分政策等相关情况。因此,本刊特地咨询了湖南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和指导。
不是所有的专业都有对口升学考试
湖南省目前的对口专业是下列19个专业门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考生只能在自己报考的专业门类中选择报考的高等学校和专业。
对口升学报考人数和比例无限制
从2010年开始,教育部取消了应届毕业生5%的报名比例限制,鼓励更多的职校生通过对口升学继续深造。湖南省教育厅则规定:2011年,在湘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高职学院中职部、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都可以报名参考。
对口升学的考试、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与普通高考基本相同
与普通高考一样,对口升学招录也是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填报志愿。考试也是实行“3+□ 李黎峰科目设置方案,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而且现在各科的权重比例也不同,从2010年开始,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由原来的15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调整为120分,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由原来的300分调整为390分,加强了专业的考核权重,4科总分满分仍然为750分。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印发的《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湘教发〔2011〕1号)为准。
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的优惠加分(降分)政策
考生享受优惠加分(降分)的办法,比照湖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政策执行。同时,如果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的相应本科专业学习;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学习。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可增加20分投档;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二、三等奖者,分别可增加15分、10分投档。有一点特别要提及,这里的考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不享受此优惠加分政策。
除了对口升学,职校生还有其他继续升学的途径
湖南省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职校生除了可以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以外,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但两者不能兼报。此外,同学们还可以报考湖南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组织的升学考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提前进行,2011年的单独招生考试在5月15日前要完成。如果未被报考院校录取,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或全国统考;如果被录取,考生则不能参加今年的对口升学考试或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