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医院健康教育是密切医患关系、提高医院服务质量、适应社会发展和医学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为使医院健康教育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组织管理: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职能、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门诊部是健康教育的办事机构,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条 职责 (一)领导小组是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研究确定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二)门诊部负责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经费预算,负责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奖惩制度,对各科室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等。
(三)各业务科室应根据本科室专业特点,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候诊、住院、出院等各环节的健康教育,并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社区健康教育活动。
第三章
健康教育的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一)医护人员教育 1.对健康教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10 学时。
2.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跟踪管理系统。
3.对本院医护人员的健康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有评价,将健康危险因素降到最低。
(二)患者健康教育 1.门诊教育 (1)候诊教育采用口头讲解、宣传栏、小册子、宣传单页、电子显示屏、网络宣传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内容由各科室提供。
(2)随诊教育利用口头教育、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患者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予以指导。各科室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提供相应的健康教育处方。
(3)门诊咨询教育设立咨询服务台、专家咨询门诊、心理咨询门诊,对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有关疾病与健康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4)专题讲座将慢性患者及其家属集合起来对疾病的转归、症状、治疗方法、预防、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系统的讲解。
2.住院教育 (1)入院教育由责任制护士和经治医生采用口头教育、宣传单页或利用固定宣传栏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住院的有关制度,使患者尽快适应医院环境,稳定心理状态,遵守医嘱和制度,配合治疗。
(2)疾病教育医护结合,分层进行,各有侧重,各负其责。即护
理员、护士、护士长、医生根据各自的工作责任与分工,对住院患者进行宣传教育和行为指导。
(3)出院教育在患者出院前,由医护人员向出院患者及其家属进行集体或个别谈话教育。向患者交待住院治疗结果、病情现状和预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饮食、锻炼和生活起居,并以医嘱文字形式交给患者及其家属。
(4)出院后教育采用电子邮件、书信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家访、电话咨询等形式,对重点慢性患者、有复发倾向者进行长期健康指导。
(三)社区健康教育社区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对所辖社区居民开展疾病预防、预防接种、妇女保健、家庭教育以及特殊人群的健康教育。
(四)社会性宣传教育门诊部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科室参加世界卫生日、计划免疫日、世界无烟日、全国爱牙日、爱眼日、全国助残日、艾滋病宣传日等重大卫生日的宣传咨询活动。
(五)爱国卫生教育采用会议、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爱国卫生教育,指导人们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护环境卫生。
第四章
健康教育管理
第五条 门诊部及各科室健康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第六条 各科室制定健康教育日常工作制度,包括组织管理、例会、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制度。
第七条 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第一季度择时召开会议,听取上年度健康教育总结,研究当年度健康教育计划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制度由门诊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