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惠民身边流动舞台进基层文艺演出”项目质疑答复1184
达市公共监〔2018〕10 号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南充市红舞鞋艺术团 收到质疑函日期:2018 年 8 月 6 日 质疑项目名称:文化惠民在身边“流动舞台进基层”文艺演出 质疑项目编号:5117012018000268
质疑事项:
南充市红舞鞋艺术团认为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惠 民 在 身 边 “ 流 动 舞 台 进 基 层 ” 文 艺 演 出 ( 采 购 编 号5117012018000268 第 1 包)的成交结果使其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具体质疑事项如下。
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的 《报价明细表》 存在不规范等情况。
其质疑 依据:
1.《报价明细表》中八项单价均是万元,但分项报价合计单位又是元,还没有汇总的小写单价金额。
2.《报价明细表》中分项报价合计为元,但后面的大写金额是 95 万元,又是大写玖拾伍万元整,逻辑关系不清事实关系不明。
3.《报价明细表》汇总表没有小写,小写应该 950000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而小写未写故明显错误。
4.《报价明细表》中序号 1 中总价为 0.885*14=12.39 万元应该是 12.39 万元而写成 12.4 万元故明显错误 5.《报价明细表》中序号中 2 中总价为 0.907*13=11.791 万元 应该是 11.791 万元而写成 11.8 万元故明显错误,故 3-7 号总价有错误。
6.《报价明细表》中序号中 8 中总价为 0.907*13=11.791 万元 应该是 11.791 万元而写成 11.8,而且 11.8 后面连万元没有故明显严重错误。
经审查:
成交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中 单项总价存在“四舍五入”情况; 报价明细表中第 8 项单项总价存在单位(万元)遗漏;分项报价合计一栏 出现元、万元两个单位, 出现文字(大、小)错误。经查阅报价明细表,上述情况属实,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修改结果与供应商最终报价950000 元一致,且供应商现场签字确认。综上所述,我中心认为:质疑事项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答复如下:
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申请参与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对其履约验收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达州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