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耘佑范文网 > 作文范文 >

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8篇

| 浏览次数:

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8篇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8篇,供大家参考。

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8篇

篇一: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五条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

  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第六条党政组织责任(一)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二)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第七条各部门责任(一)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二)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三)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四)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第八条各级干部责任(一)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四)各级干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责任。第三章制度约束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

  1.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2.公司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负责人。(二)会议时间及内容1.由公司党支部书记主持的定期会议,原则上在每年的7月和12月份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前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2.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检查督导落实。(三)会议程序及管理1.会前,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公司党支部审阅,经批准后向应参加会议的成员下发通知,明示会议内容,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2.会中,各部门将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计划安排,以及研究制定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提交协调会议讨论。3.会后,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整理好会议纪要发至有关领导和部门。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一)组织领导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公司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

  考核,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各部门,重点是公司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公司班子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

  组成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二)考核内容1.是否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2.是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查督导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3.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并形成工作机制。(三)具体要求1.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上级考核相结合。2.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自查,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纪委报告。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廉制度(一)述廉人员范围述廉人员范围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二)述廉时间及形式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开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三)述廉内容1.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情况。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4.本人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情况。(四)具体要求

  1.在述廉大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廉报告。

  2.述廉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在大会上进行述廉。

  3.述廉结束后,要将情况进行汇总报路局纪委。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公司或所管部门发生问题,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严格执纪,违纪必究;(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第十四条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第十五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的处理。(一)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容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二)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或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三)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防范不力再次发生同类问题的。第十六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资格(或有关荣誉称号)的处理。(一)不认真、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致使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三)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第十七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理。(一)对群众反映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二)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三)在干部、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误,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使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四)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又不宜担任领导职务的;(五)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第十八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二)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人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

  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党

  内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

  籍处分。(五)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六)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和本部门发生重大路风事件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造成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第十九条追究对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根据职责范围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对负有集体责任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要与当事人本身违纪相区别,防止以处理违纪本人代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以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倾向。第二十二条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一)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要由公司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二)凡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对其进行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综合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三)凡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纪委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并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处分决定。

  第二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追究的原则。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及时报公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运作、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第二十五条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二)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干部。第二十六条本责任制中所指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标准:(一)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到5万元;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5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二)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本款所列数额不含本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责任内容第五条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zd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zd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zd规制度,并组织实施;(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三责任考核第七条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责任追究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查处,

  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整理范文,仅供参考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觉得好可以点个赞哦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文档资料,可以留言告知我们哦

  

篇三: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一、单选题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本规定。(B)A.不执行B.参照执行C.可以不执行D.建议执行2.《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A)A.党政齐抓共管B.依纪依法办案C.政府主要负责D.专门机关监督3.《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C)A.党要管党、从严治党B.惩处下教育相结合C.谁主管、谁负责D.自上而下4.《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A)A.全面领导责任B.次要领导责任C.主要领导责任D.直接领导责任5.《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A)A.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B.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C.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执行制度D.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专职负责人制度6.《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进行一次。(C)A.每季度

  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B.每半年C.每年D.每两年7.《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报告。(B)A.同级纪委B.同级党委(党组)C.上级纪委D.上级党委(党组)8《.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A)A.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B.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C.询问质询D.罢免撤换9.《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C)A.每季度B.每半年C.每年D.每两年10.《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建立

  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B)A.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B.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C.加强自上而上的监督D.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1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形。(D)A.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B.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C.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D.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12.《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下列哪项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形。(B)

  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A.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变化,造成恶劣影响的B.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C.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D.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13.《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节较轻的应给予。(B)A.函询B.批评教育、诫免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C.质询D.组织处理14《.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下列哪类领导干部不承担领导责任?(D)A.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B.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C.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D.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15.领导干部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B)A.半年B.一年C.一年半D.两年16.领导干部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内不得提升职务。(C)A.半年B.一年C.两年D.三年

  二、多选题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子、领导干部。(ABCD)A.人大机关B.行政机关

  、检察机关的领导班

  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C.政协机关D.审判机关2.《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ABCD)A.重要工作亲自部署B.重大问题亲自过问C.重点环节亲自协调D.重要案件亲自督办3.《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属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需要承担的领导责任。(ABCD)A.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B.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C.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篇四: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工作。要教育全体党员以党员的标准,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

  四、认真抓好政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切工作以群众认可,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五、坚持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勤政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消除以权谋私不负责任、组织涣散、纪律松驰、消极腐败等现象,进一步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

  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4、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

  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各支部必须围绕“五好”、“四有”目标开展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委负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好支部的党建工作计划。

  二、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经济工作的发展、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三、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补课措施。

  四、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实现“五好”、“四有”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

  党政干部职业道德

  (一)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虚心好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实事求是、诚实正直、坚持真理。(五)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不搞特殊化。(六)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密切联系群众。(七)团结同志,公道正派。

  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基本组成人员之一,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党支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的规划,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三、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

  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组织,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五、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六、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

  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等。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带头人,应当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认真地搞好党支部的工作。

  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二是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并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三是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地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是检查党支部计划、决议执行情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五是经常与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六是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相互监督,加强委员之间的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和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及时进行补课,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履行党章规定和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一律按要求建档,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转交党委。

  三、党员必须按组织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自觉缴纳党费。支部每季度要向党员公布党费交纳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党委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动脱党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2次,民主评议前,应通知做好总结准备,应通知党委派人参加。

  二、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按照县委要求及民主评议环节进行评议。

  三、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四、支部要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表扬先进、教育党员争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作出限期改正,清退和除名处理。

  

篇五: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998年11月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五条党委、院长以及党支部和行政处室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院长以及党支部和行政处室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六条党委、院长以及党支部和行政处室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六)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第三章责任考核第七条党委、院长负责领导、组织对科室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党委、院长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十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十一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经、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篇六: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2015年第4期

  中共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唐永军

  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好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党规党纪,更好地推进从严治党工作。

  一、坚持从严治党,依纪依规监督执纪问责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的执纪机关,肩负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神圣职责。要把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强化监督。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和自身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对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对一”约谈、信访函询、诫勉谈话、主体责任报告、述责述廉以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以“五权”工作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增强监督实效。当前,要抓紧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2014年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执纪。坚持从严治党,依纪依法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是关键。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四风”方面违规违纪问题81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2人;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11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2人。今年,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力度,保持肃风整纪的强劲势头。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特别要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对收红包及购物卡、公车私用和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查纠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那些玩聪明、耍花样、穿隐身衣,继续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送礼等漠视规定、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依然有幻想的“梦中人”警醒,让依然我行我素的顶风违纪者付出沉重代价。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依规惩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发生在基层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乱发、私办企业等问题。查办案件工作不设指标,有多少查多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形成常态。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只要违反党规党纪,不管涉及什么人,坚决依法依规一查到底。

  三是严肃问责。没有问责,责任落实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要切实强化问责工作,严格落实问责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一案双查”等问责制度,对“两个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腐败案件多发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整治不力,对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长期积累、矛盾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厉问责相关责任人,坚决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真正让规定成为“硬约束”和“铁纪律”。

  二、坚持从严治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纪检监察机关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是强化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制度化建设。转变履职方式、依规依法履职,是“三转”的重要要求。要认真落实市深化纪律检查体制专项改革部署要求,研究探索县(区)纪委及县(区)以下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通过组织制度创新,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上。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完善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坚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完善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制定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研究如何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监督。

  二是转变纪律审查方式。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探索实践管用有效的纪律审查方式方法,切实树立工作权威。要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和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实名举报机制,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作用,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坚持快查快结,涉及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1+4”模式,完善查办案件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依纪依法办案是一条铁的纪律,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要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规范定性量纪自由裁量权,防止随意性、选择性办案,防止纪律处分畸轻畸重。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守审查纪律,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扎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依纪依法使用办案措施,依规依纪进行审查,充分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篇七: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忠诚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完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改进思想作风,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政治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教育局党委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和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对教育行风建设负主体责任。

  (二)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

  (三)各处室、直属学校(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

  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照中央“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zd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中央“两学一做”的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好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党员廉洁从政情况。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

  部“四化”标准和“实在实干实绩”导向,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七)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依法治教责任。加强招生制度建设,巩固“零择校”,落实“零择班”。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依法依规全面实施“岗位设置、分岗聘任、绩效考核、岗变薪变”工作。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要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公务人员廉洁从政和教职工依法从教行为,把师德教育及效果纳入考评范围。严禁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性教学的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培训班。学校应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列入教师聘用合同,对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分。

  (八)严格执行财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收支。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票款分离制度,不私立帐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大宗

  物资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大额经费开支实行集体研究。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食堂承包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补助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九)落实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和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和家风的监管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教育形象。

  三、责任考核

  (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局组织处牵头,纪委监察室等有关处室协助组织实施。

  (二)考核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每年考核一次,与每年度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半年和年终分别报告一次落实情况。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拔使用,组织部门要事先听取同级纪委的意见。

  四、责任追究

  (一)对当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评价时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不推荐为省、市文明单位(含复核推荐);当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干部,不能评为优秀或者先进个人。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较差的领导干部,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重视,发现问题能及时指出,并采取措施,但仍然造成不良后果需要追究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对分管范围的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包庇、纵容,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从重处理。

  

篇八: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校级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计划,落实责任到人,及时部署并组织实施。

  2、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通过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行校务公开,规范校务行为。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财经纪律。

  3、经常研究和听取各处室、部门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抓好责任制的检查、落实、总结工作。

  4、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党章》《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种“条例、条规”,坚决贯彻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教育管理好教职员工,带头廉洁自律,努力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教代会讨论决定,坚决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班子每个成员要自觉维护集体的决定。

  6、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党风廉政法规,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7、认真受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制止和查处校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

  8、依法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校内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9、加强内部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各成员之间、各处室之间、党员干部和教工之间的相互监督。

  10、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责任分工

  1、书记(校长):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切实抓好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制定计划、工作目标和措施,全面掌握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主持开好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

  2、副书记(副校长):协助书记(校长)工作。具体负责抓好所分管部门各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廉政建设计划的起草、颁布、督察、信访和纠风治乱工作的处置、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督促各块责任制落实情况。把所在党支部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目标、措施,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工作管理上切实落实到实处。

  3、纪委书记:协助书记(校长)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抓党风廉政教育,负责党员监督和行政监督,调查违纪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监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监督校党委的决定、决议在学校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按时对学校“党务、政务、财务”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向教职工进行报告。

  4、党委委员:协助副书记工作。具体负责所分管块上的党风廉政建设,按责任制要求抓好落实。侧重于抓好党风廉政的教育和监督;有检查,有汇报有考核,发现问题,按有关法规法纪及时协助处理解决好,完成党委会议决定的各项决定和任务。

  5、党支部书记:协助党委委员和校党委副书记工作制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开展一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活动。

  6、处室主任:对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廉洁自律的各种“条例、条规”要求,认真抓好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7、群团组织: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团员及全体教职工进行廉政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对本制度的执行。

  8、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对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情况进行监督。

  三、落实措施

  1、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积极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对照廉政规定检查自己和班子其他成员。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继续抓好校务公开,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

  2、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按照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部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着重进行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实践科学发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党委和各支部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时可聘请专家举办讲座或采用电教等形式,尽量结合热点问题及本校实际,通过高质量的党课,让全体党员接受一些新的信息与知识。

  3、坚持考核制度。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主要精神和内容,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报告、考核、奖励制度,把每个人的责任落实情况与个人的奖励、晋升相联系。

  4、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块负责;一级对一级,层层按职责抓好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等方面的,必须依照情节轻重、主次责任,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明确“第一序列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书记、校长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序列人”,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协作,增强补位意识。

  5、坚持民主测评制度。以民主评议干部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年初要制定目标,日常抓好落实和检查督促,年终按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双争双评”活动。

  6、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继续做好决策、财务、利惠三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种制度,做到以制度来规范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调整行风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财务管理,继续做好经费的安排,实行财务零户管理。经费安排进一步公开,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并接受审计。进一步规范大宗物品的采购制度。拓展统一采购范围,使大宗物品的采购能严格按制度规范有序地进行。基建项目继续做好招投标工作。

  7、坚持党内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落实告诫制度,加大查处力度。继续做好信访工作,扩大信息源,及时掌握问题苗头,严肃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案件。

  

推荐访问: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 责任制 党风廉政 治党

热门排行

春节晚会观后感600字14篇

春节晚会观后感600字14篇春节晚会观后感600字篇1晚上八点,吃完年夜饭后,我们一家人整整齐齐坐在

2020央视春晚观后感3篇

2020央视春晚观后感3篇2020央视春晚观后感篇1“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门曈曈日

2023特殊符号图案大全(全文)

๑• •ั๑๑฀฀๑♬✿ 。 :*★☆⊙☺☻☼♠♥♡♣♤♥♦♧♨♩ิε฀฀䁠iddot;฀bull;●○●ゃ卣䁠hearts;♡๑฀฀☜☞☎☏♡⊙◎☺☻✖╄►◄▧▨♨◐◑...

2022央视虎年春晚观后感高中作文7篇

2022央视虎年春晚观后感高中作文7篇2022央视虎年春晚观后感高中作文篇1时间匆匆流逝,已经到了农

积极分子谈话记录30篇_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会议记录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会议记录篇一谈话时间:XXXX年6月19日谈话地点:谈话对象:入党联系人:记录人

春晚观后感300字4篇

春晚观后感300字4篇春晚观后感300字篇1春节是每个中国人都颇为期待的一天,它不仅仅代表家庭团圆的

幼儿园谈话记录:幼儿园晨谈记录100篇

坦直幼儿园党团结对谈心记录(2010年)序号时间去谈心人姓名被谈心人姓名谈心内容备注110 2 26

2020年医院党员谈心谈话记录_2020年谈话记录

职工医院谈心谈话记录单位:职工医院谈心交心对象签名年月日

2022年党支部领导班子“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完整版】

2022年党支部领导班子“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完整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

【幼儿园谈话记录】 幼儿园晨谈记录100篇

坦直幼儿园党团结对谈心记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