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2022年作风建设督查方面情况报告
根据地产集团纪检办转发的《关于2020年上半年作风建设督查的通知》(皖驻国资纪监函〔2020〕24号)文件精神,某某公司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文件要求,驰而不息地查纠“四风问题”。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月30日,某某党支部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近一步升华,深刻认识到在国有企业中强化政治担当的重要性。
5月18日,某某公司党支部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集中研讨会,全体党员、中层及以上员工结合招商、运营、尾盘某某、大宗物业销售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对照查摆,切实把规矩和制度放在前面,同时结合常态化的制度宣贯和制度测试等活动,坚决筑牢全体员工防腐倡廉的意识。
6月19日,地产集团纪委书记带领纪委办相关人员来某某公司党支部召开地产集团上半年集体廉洁谈话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包保督导会议,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增强“两个维护”的坚定性,在工作上增强勇于担当的斗争精神,在管理上增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在作风上增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干精神,在廉洁上增强拒腐防变的警觉性,示范引领、带头表率,共同营造企业清正廉明之风。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两个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交控纪函〔2020〕29号)要求,某某公司开展自查自纠。某某公司不存在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香烟和高档酒水等问题;
不存在公款旅游问题;
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饮酒等问题;
不存在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停驶规定问题;
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不存在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
三、作风建设自我督查情况
根据地产集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高速地产纪函〔2020〕1号)的文件要求,开展某某公司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工作。
1月13日召开党支部会议部署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并通过多种载体如公司和党支部qq工作群、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部署宣贯。在党支部会议上,学习传达《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皖交控纪函〔2019〕123号)、《转发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关于2019年下半年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皖交控纪函〔2019〕126号)通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