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管理制度
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以下简称“专项述职”),制定如下试行办法。一、述职内容根据机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专项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履行抓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立足本部门单位实际,谋划党建工作任务目标,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创先争优的情况。(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单位工作任务的情况。(三)组织学习政治理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情况。(四)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抓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党员权利;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发展党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
展党内监督等情况。(五)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党员群众意见,维护党员群众正当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精神文明与和谐机关建设的情况。(六)开展党建研究,探索党建工作规律,及时发现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培养典型,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上水平、见实效的情况。(七)其他需要向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述职的情况以及上级党组织要求汇报的情况。二、述职形式(一)专项述职结合年终实绩考核一并进行,每年安排一次。对上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述职,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对下向本部门单位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述职,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组织实施。(二)对上述职采取会议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根据本年度工作实际,指定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会议述职,其他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述职会议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成员、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和部分一线党代表参加。(三)对下述职主要采取会议述职的方式进行,由本级党组织召集全体党员、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部分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参加。三、述职程序(一)述前准备 1.自查总结。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照专项述职的内容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全面自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 2.撰写述职报告。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根据自查总结情况撰写述职报告。报告要以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线,重点反映谋划和指导党建工作的思路、抓落实的主要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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