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解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
决不辜负人民期待!总理两会的这些话,真暖心!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
(2021 年 3 月 4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 权力 属于人民 。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有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 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 直接/ / 间接 )选出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 国务院 :最高行政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政府 职能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 审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 审查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监督权)与 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决定权)(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加强社会建设)
四、 审查 2020 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最高监督权)与 2021 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 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最高监督权& & 最高决定权)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依法治国+ + 立法权)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依法治国+ + 立法权)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依法治国+ +立法权)
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民主集中制+ + 最高监督权)
九、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民主集中制+ + 最高监督权)
十、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民主集中制+ + 最高监督权)
区分“审查”与“审议”
(“审”有仔细思考,分析研究之意,审查和审议都建立在“审”的基础上,这是二者的联系点。审查重在“查”即仔细检查、核对是否正确,合法,妥当,但对错误和不当之处必须予以指出和纠正,具有法律性、权
威性、针对性、约束性等特点。审议重在“议”,即审核、讨论、议论)
区分四权
( 人大代表 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区分 公民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区分人大四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上一篇:车站检票科先进事迹材料
下一篇:民政局组织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