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耘佑范文网 > 作文范文 >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9篇

| 浏览次数: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9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我镇通讯员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重点是党报党刊)投送的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9篇,供大家参考。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9篇

篇一: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我镇通讯员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重点是党报党刊)投送的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2、在中央、省、州、市新闻单位获得优秀通讯员表彰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3、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获市以上新闻学会(协会)好稿奖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同等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4、对通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实行奖励。各部门、单位有2人以上写稿,且每年在市内新闻单位用稿20篇(含20篇)以上,在州以上新闻单位用稿15篇以上,镇政府将通报表彰。5、为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提高通讯员写稿水平,设立一年一度的“XX镇新闻奖”,即每年从我镇通讯员采写并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新闻宣传稿件中,评出消息、通讯、言伦等各类好稿进行奖励。6、通讯员采写的镇内新闻稿件,每人每年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10篇以上的,可参加镇级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表彰和奖励。7、宣传系统专职通讯干部每年每人在州级党报党刊用稿20篇以上或省级党报党刊用稿10篇以上,镇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8、中央、省、州驻匀记者采写的有关正面宣传坝固的稿件在《黔南日报》头版、《贵州日报》、《人民日报》各版刊发及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播出,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的稿酬。一稿多设的,按最高稿费计发。刊发在贵州日报头版的稿件另有重奖。二、信息奖励办法1、本镇信息员编写报送的信息,被市有关部门采用的,多篇奖励5元;被州有关部门采用或被市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市的,多篇奖励15元;被州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20元;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用,被省领导批示或被转发全省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500元。2、被镇内部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元。3、本镇信息员在市以内评比获奖的,镇政府予以同等奖励。三、本实施细则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篇二: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宣传信息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报送任务,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主动采编、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信息奖励内容:全局干部职工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及时报道宣传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效的个人撰写,被有关媒体采用的各类宣传作品或新闻稿件(包括论文、调研报告及所有刊发在科技副刊上的文章、消息、通讯、照片等)。二、信息报送程序:各科室将完成的信息以电子版形式交综合科,由综合科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区内外媒体及相关网站并永久保存,并将保存信息及时给本部门网络管理人员,上传到本部门网页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信息奖励分类及标准:根据上稿级别和社会影响,对科技宣传信息工作实行奖励:(一)报刊类:

  1、刊登在《科技日报》《人民日报》等国家级报刊上的消息(图片新闻)、言论、通讯、调研报告等,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8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50元;

  1

  2、刊登在《日报》《今日》《经济报》等区级报刊上的,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6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8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

  3、刊登在《日报》等州级报刊上的,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4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6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80元;

  (二)信息类:被《简报1》《简报2》等区、州、市级采用的信息、通讯类分别

  奖励60、40、20元。(三)网站类:1、被等国家级政府网站采用的信息、通讯,每篇奖励100元;2、被自治区等区级政府网站被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40元;3、被州级政府网站被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20元;4、被市级网站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10元;四、奖励程序及兑现办法1、信息宣传奖励工作由局综合办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和

  个人的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奖励兑现。

  2、刊物、报纸信息通讯凭剪报(原件),电台信息凭用稿通知单(原件),年度一次性兑现。

  3、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重复采用,只按最高一级计算,不采取累计奖励。

  4、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稿件的,按一条计奖,平均分配统计。五、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

  

篇三: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为进一步抓好我院信息宣传工作使信息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激励干警积极写稿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时有效地宣传和报道我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为进一步抓好我院信息宣传工作,使信息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激励干警积极写稿,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时、有效地宣传和报道我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信息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所报道和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法院的各方面的工作。第二条信息员每年必须报送信息稿件6篇以上(上报的调研类文章,1篇可计写稿任务数3篇),并要求每两月报送1篇,补报不算任务数。缺报1篇扣50元。年底视信息员所写稿件情况评出2至6名优秀信息员,给予100元至200元的奖励。第三条本院信息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信息员召开1至2次信息工作会议,进行写作知识培训或布置相关工作。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信息领导小组有权指定信息员完成。每迟报或漏报1篇,对信息员扣罚50元。每完成1篇奖励40元。第四条信息员所写稿件被本院《法院信息》采用,每篇稿费10元(简讯5元);被本院《法官论坛》采用,每篇稿费20元。第五条被县级采用信息的实行双稿酬,被州级以上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处给予相应奖励:州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其它奖励10;省级党报党刊每篇奖励50元;其它每篇奖励40元;《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报刊采用的篇奖励200元;头版头条或报眼按同级别两倍奖励。第六条调研理论文章被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外,在县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20元;在州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40元;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第七条获奖作品视情况给予奖励。在网站上发表的信息稿件给予稿酬的双倍奖励。第八条若一稿多投被多家媒体采用,院里只按最高级别媒体所发稿费给予奖励,但可以重复计算用稿篇数。第九条本院所有作者的信息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重要信息经院长审查通过后方可外投,否则一切文责自负;外投稿件和采用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第十条信息员向外界新闻媒体投稿被采用和稿费情况,须及时持稿费单或通知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第十一条本院除信息员以外的干警所写信息被采用,同样适用以上规定。

  

篇四: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Whenenthusiasmbecomesahabit,thereisnoplaceforfearandworry.简单易用轻享办公(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制度

  为扩大功桥镇对外影响,提高功桥知名度,提升对外形象,镇党委决定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设立对外新闻宣传奖,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设奖原则

  本奖励主要是奖励在对外新闻宣传工作中以正面宣传为主导,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宣传发展、改革、稳定、和-谐的功桥镇为主要题材的人员。

  二、奖励范围

  凡是为正面宣传功桥镇,在镇以上主流媒体(功桥镇政府网、和县政府网站、《和县信息》、县政府《政务信息》、和县电视台、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马鞍山电视台及安徽日报、省政府网、省电视台、《人民日报》、《求是》、《半月谈》、《人民网》、《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投稿并得以发布的功桥镇范围内的人员。

  所有稿件投稿前一律经镇党委宣统委员登记、审核,其余稿件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

  三、奖励标准

  1.在镇政府网站上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每月最少上报2条,经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信息任务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2、被和县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新闻中心、《和县信息》、县政府《政务信息》采用的'正面通讯、信息、新闻每条奖励50元,《和县信息》、《政务信息》特刊100元。

  3.被马鞍山市政府网站采用的正面通讯、信息每条奖励100元。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上刊登宣传功桥的头版头条,每条奖励人民币300元,在头版除头条外的显著位置每条200元,在其它位置发表__奖励100元。

  4.被安徽省政府网、安徽电视台采用的正面通讯、信息、新闻每条奖励300元。在《安徽日报》上刊登宣传功桥的头版头条,每条奖励人民币600元,在头版除头条外的显著位置每条450元,在其它位置发表__奖励300元。

  5、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央电视台采用的正面通讯、信息、新闻每条奖励800元。在《人民日报》、《求是》、《半月谈》上刊登宣传功桥的头版头条,每条奖励人民币1000元,在头版除头条外的显著位置每条400元,在其它位置发表__奖励350元。

  6、在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媒体发表的正面通讯、信息,县级主管部门的参照镇级标准,以此类推。

  四、计奖办法

  1.各项奖励不计作者人数,按篇(条、部)计奖,一篇作品主要内容相同,同时或先后被不同媒体采用的,按最高奖金数额奖励,不重复计奖。

  2.计奖依据:报纸要以报纸原件或复印件、稿件汇款单为准;电视新闻要以上级新闻部门所采用的播出通知书或用稿单位开具的证明为依据;网站上刊发的新闻以网页截图记载为准。各类上稿要及时到办公室登记、汇总,按月兑现奖励。

  3.除以上计奖外,镇党委将对上年热心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在年度考核时优先考虑评先评优。

  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实行。

  新闻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做好宣传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宣传信息工作上质量、上水平、上规范、上台阶,使宣传信息工作更好的服务于职能,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社会,促进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新闻信息宣传的基本原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遵循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3.严守新闻、信息工作纪律,严守国家保密制度;4.维护市场执法的严肃统一;5.塑造良好的市场监督管理形象;6.有利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第二条组织领导和网络建设局成立新闻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股室队所、直属机构、协会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实施日常工作。各股室队所、直属机构、协会至少要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第三条报送方式和要求信息员投稿必须署真实姓名,基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市场监督检验所稿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阅把关,投稿的同时,向局网站上报1份。机关各科室、协会稿件须经办公室审阅把关,重要信息须经局主要领导审阅把关。

  基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市场监督检验所每月投稿不少于4条,每月上稿不低于2篇;各科室每月投稿不少于2条,每月上稿不低于1篇;各协会每月投稿不少于1条,每年上稿不低于6篇。

  第四条考核及计分标准

  1.新闻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局对机关、基层年度考核范围。

  2.被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简报、刊物、国家级网站采用的,每篇5分;

  3.被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简报、刊物、省局网站采用的,每篇2分;

  4.被《泾县报》、《泾县》杂志、泾县电视台、泾县新闻网和市局网站采用的,每篇1分。

  5.一条信息被重复采用,按最高标准进行计分。

  6.获总分第一的单位,评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第五条奖励办法

  1.被《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简报、刊物、国家级网站采用的,每篇200元,头条或500字以上每篇400元。《人民日报》、《求是》、《半月谈》采用的,每篇500元。

  2.被《宣城日报》等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简报、刊物、电台及省局网站采用的,每篇50元,头条或500字以上每篇100元;

  3.被《泾县报》等县级报刊、杂志、网站和市局网站采用的,每篇10元,头条或500字以上,每篇50元。

  4.两人合作写稿,每人奖励一半。

  第六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五: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Youcan'tcontroltheweather,butyoucanchangeyourmood.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信息宣传奖惩制度

  青岛海洋高新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海洋高新区的信息宣传工作,做好重要经济数据、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工程等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经验、新举措,营造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海洋高新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二、文稿内容信息宣传文稿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撰写:(一)园区开发建设的新成效、新经验、新举措,提炼总结先进典型,提升海洋高新区在黄岛区、青岛市和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与美誉度。(二)对列入青岛市和黄岛区财政盘子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以及海洋高新区承担青岛市的实事项目、民生及基础设施工程等,报送签约、开工、竣工、投产情况,内容包含项目简介、预期效益等。

  (三)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特别是得到黄岛区和青岛市级以上领导表彰、工作成绩走在同类园区前列的工作。

  三、奖励内容

  (一)在《新黄岛》、《青岛日报》、《大众日报》、《人民日报》等区级以上(含区级)主流新闻媒体、政务网站上发表的有关海洋高新区工作的正面宣传稿件等。

  (二)在区、市、省、国家级的内刊、信息(具体为:《今日信息》、《青岛通讯》、《青岛信息》、《工作情况交流》、1

  《党委信息工作》、《政务信息》、《山东通讯》、《秘书工作》、《中办通讯》等)上发表的反映海洋高新区发展成绩的工作信息、调研报告、经验__等。

  (三)发表的信息、新闻稿件、调研报告、经验__等被黄岛区、青岛市或省(部委)、国家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

  (四)获得黄岛区级以上(含区级)调研、信息、宣传等工作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四、奖励标准

  (一)信息宣传

  被《党委信息工作》、《政务信息》、《今日信息》等区级以上(含区级)报刊、媒体采用报道的,500字以上的奖励6分,500字以下的奖励4分;被《青岛通讯》、《青岛信息》、《工作情况交流》青岛市级报刊、媒体采用报道的,奖励15分;被《山东通讯》、《秘书工作》、《中办通讯》等省级及以上报刊、媒体采用报道的奖励20分。

  (二)报刊宣传

  1、被《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半月谈》等中央级党报党刊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40分,1000字以下的奖励20分;被《大众日报》、《农村大众》等省级党报党刊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15分,1000字以下的奖励10分;被《青岛日报》等青岛级党报党刊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15分,1000字以下的奖励10分;被《青岛财经日报》、《山东开发区》等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10分,1000字以下的奖励6分。其中刊载在青岛、省、中央级党报一版、二版的重要稿件,每篇在以上基数上分别加奖4、8、12分。

  2

  2、被《新黄岛》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6分,1000字-500字的奖励4分,500字以下的奖励2分,图片新闻每幅奖励1分。

  3、生活类报刊宣传。在《齐鲁晚报》、《半岛都市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等各级生活类报刊刊载的,每篇记2分。

  (三)电视宣传

  1、新闻联播报道。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的,奖励40分;被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的,奖励20分;被青岛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的,奖励10分;被《黄岛新闻》报道的,“新闻提要”的奖励4分,其他奖励1.5分。

  2、其他新闻栏目报道。被中央电视台其他新闻栏目报道的奖励20分;被山东电视台其他新闻栏目报道的奖励10分;被青岛电视台其他新闻栏目报道的奖励6分。

  3、专题类节目报道。被中央级专题类节目(如《魅力中国》等)报道的奖励60分;被山东省级专题类栏目(如《乡村季风》等)报道的奖励20分;被青岛市级专题类栏目(如《经济报道》等)报道的奖励10分;被黄岛电视台专题类节目(如:《党建频道》、《生活有约》等)报道的奖励6分。

  4、电台类报道。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电台报道的奖励20分;被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报道的奖励10分;被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报道的奖励6分;被黄岛人民广播电台报道的奖励1分。

  (四)网络宣传

  1、被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网易等全国知名网站报道的原创新闻(转载的除外),每篇奖励4分。

  3

  2、被山东新闻网、青岛新闻网等网站报道的新闻,每篇奖励2分。

  3、被西海岸新闻网报道的新闻,每篇奖励1分。

  4、被黄岛政务网报道的新闻每篇奖励0.5分。

  以上报道被重复转载的不重复奖励,只记一次最高奖励。图片新闻对应减半奖励。

  (五)特殊贡献奖

  对发表的信息、新闻稿件等被黄岛区及区级以上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和获得黄岛区级以上(含区级)调研、信息、宣传等工作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设立特殊贡献奖,根据情况加记分。

  五、考评及计分

  经济奖励每分为10元。综合部负责对各部门、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刊发、报道的稿件进行认定。对符合奖励标准的稿件或荣誉,由综合部把关后纳入对管委会内设机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予以专项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另行给予通报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各部、中心的撰稿人员拟写的新闻、信息稿件,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原则上再报送至综合部审核修改后统一对外发表,重大事项需报主要领导审核。

  2、撰稿人撰写的调研、新闻、信息稿件,应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的中心工作,贴紧形势要求,突出阶段工作重点,弘扬先进典型,主推特色亮点。

  3、撰稿人每月1-5日携带刊发的文稿及报(刊)头复印件到综合部登记备案。综合部每季度将刊发文稿情况进行公示4

  通报,作为年终兑现奖励的依据。

  4、机关工作人员每提报一条有价值的宣传文稿线索并被区级及以上媒体、刊物采用的,每次加计3分。

  

篇六: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公司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信息宣传工作,使信息宣传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推动信息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三、宣传工作管理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信息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组织实施部门。综合管理部信息宣传员主要职责:

  1、依据公司授权,负责公司信息报送和信息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2、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公司所属人员的信息报送宣传工作;3、负责对外电视新闻媒体的宣传、供稿、协调工作;4、负责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上传、管理和维护工作,每周至少上传一篇信息;5、负责公司图片、音像等新闻宣传资料的拍摄、收集和保管工作;6、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宣传工作程序1、公司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守宣传工作报送审批程序;2、各员工整理报送的宣传信息,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整理核对后报送领导审批;3、宣传信息一般以文字加图片的形式报送,保证内容详实、图片准确;4、为确保准确统计宣传信息报送情况,报送的宣传信息要有明确的署名。五、宣传工作的奖励1、公司所属员工每报送一篇宣传信息稿,并经审批通过,奖励30元;2、公司所属员工每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一篇对公司有价值的宣传信息,奖励50元,特别有价值的宣传信息,另行奖励。六、其它1、本奖励办法有关条例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不完善之处另作补充规定。2、本奖励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Xxxxxxx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3日

  

篇七: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报送任务,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主动采编、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1、信息工作要以准确、迅速、全面、效率为指导原则,通过各个环节的有效运转,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相互密切联系的工作系统,全面服务,实事求是,实现信息功能的最优化。

  2、将宣传报道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每个科室每月至少上报1篇信息任务,每个干部职工要积极撰写稿件,踊跃投稿。

  3、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宣传报道稿件的真实性负责,涉及政策性、全局性或重要工作内容的,由中心主要领导签发。

  4、信息宣传奖励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和个人的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稿费年底一次性奖励兑现。5、奖励办法:中央级:每篇信息、消息及新闻稿件奖励300元;省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市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县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

  50元。6、此制度直接与奖金福利挂钩。另外,对未完成任务

  的科室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篇八: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信息宣传稿件稿酬兑现及奖励办法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06.06.122006.01.01

  税收征管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信息宣传稿件稿酬兑现及奖励办法(2006年6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税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写稿、写好稿的积极性,推动我市国税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展示我市国税事业发展的新成就、队伍建设的新面貌、文明创建的新风尚,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酬范围(一)信息稿件计酬范围限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区国税局、南宁市委、市政府编发的信息刊物,以及《南宁国税信息》、《南宁国税调研》等。(二)宣传稿件(题材不限,但必须涉及税收内容)计酬范围限于:新华社每日电讯、《人民日报》(含华南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税务研究》、《税收研究资料》、《涉外税务》、《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电台、《法治快报》、《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广西国税》、新华网、广西新闻网、《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人民电台、南宁电视台。二、计酬标准(一)信息稿件计酬标准:1.被《南宁国税信息》采用的每条付稿酬10元。2.被市委《南宁信息》、市政府《快报》采用的信息,市局每条付稿酬20元;被市委《南宁信息专报》、《信息报告》、市政府《快报特刊》、《信息专报》等采用的稿件,市局每条(篇)付稿酬50元。

  3.被《广西国税信息》采用的信息,市局每条(篇)付稿酬30元;《信息专报》、《国税要情》被采用,市局每条(篇)付稿酬60元。

  4.被国家税务总局、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市局付给每篇(条)100元。

  5.被《南宁国税调研》采用的每篇付稿酬50元;被《广西国税调研》、《信息调研》、《南宁调研》采用的文章,市局按采用单位付给稿酬的2倍付给稿酬。

  (二)宣传稿件计酬标准1.被地市级媒体采用的稿件,市局按采用单位付给稿酬的1倍计发稿酬标准2.被省级(自治区级)媒体采用的稿件,市局按采用单位付给稿酬的2倍计发稿酬标准3.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稿件,市局按采用单位付给稿酬的3倍计发稿酬标准(三)在主流媒体上稿的奖励标准1.信息调研部分(1)在《南宁调研》上稿的每篇奖励500元。(2)在市级、区局信息刊物上发表的信息得到市委、政府、区局主要领导批示的奖励3000元,得到分管领导批示的奖励2000元。(3)被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篇(条)奖励500元。(4)被国家税务总局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800元。(5)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篇(条)奖励1000元。2.宣传报道部分(1)在《南宁日报》头版发表的稿件及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栏目中播出的稿件,每篇(条)奖励200元;在《南宁日报》发表2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300元;在《南宁日报》其他版发表的稿件,每篇(条)奖励100元;在《南宁日报》头版发表的照片,组照每组奖励200元,单篇每张奖励150元;在《南宁日报》其他版发表的组照,每组奖励100元,单篇每张奖励80元;在南宁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的专题节目,每期奖300元;(2)在《广西日报》头版发表的稿件,每篇(条)奖励500元,在《广西日报》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800元,在《广西日报》其它版采用的稿件,每篇(条)奖励250元,在《新闻快递》栏目中采用的稿件每条奖励150元;在《广西日报》头版发表的照片,组照每组奖励500元,单篇每张奖励400元;在《广西日报》其他版发表的照片,组照每组奖励250元,单篇每张奖励200元;(3)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栏目中播出的稿件,每篇(条)奖励500元,在广西卫视播出的专题节目,每期奖800元;

  (4)在《中国税务报》头版发表的稿件,800字以上每篇奖励2000元,300字-800字(含800字)的每篇奖励1500元,《百字要闻》栏目发表的每条奖励800元;在《中国税务报》发表的1500字以上税收理论文章,每篇奖励2000元;在《中国税务报》其它版发表的稿件,每篇(条)奖励800元,中缝发表的稿件每条奖励200元;在《中国税务报》头版发表的照片,组照每组奖励1500元,单篇每张奖励800元;在《中国税务报》其他版发表的照片,组照每组奖励800元,单篇每张奖励500元;

  (5)在《中国税务》杂志上发表的稿件,属简讯类的,每篇(条)奖励200元;3000字以上的稿件,每篇奖励2000元;发表的图片,组照每组奖励800元,单篇每张奖励500元;

  (6)在中央电视台发表正面宣传我局工作的稿件,每篇(条)奖励5000元。注:组照是指应用2张以上图片反映同一主题、同一内容的照片组合。3.参加税务系统和区、市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征文比赛、成果评优等活动获奖的文章,市局按评奖单位所付奖金给予加倍奖励:属地市级的按所获奖金1倍给予奖励,属省级(自治区级)的按所获奖金2倍给予奖励,属国家级的按所获奖金3倍给予奖励。三、计酬办法(一)信息稿酬、宣传稿件的奖金按年计发。以科室、中心、分局、县局为单位,于每年1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年度有关人员发表于计酬范围内的文章统一收集,凭稿酬通知单的复印件和发表文章的复印件交到市局办公室核对无误后计发奖金。(二)当年发表的信息、宣传稿件,未取得稿酬通知单的,在取得稿酬通知单的年度内计发稿酬。四、纳入本办法计发稿酬及奖励的稿件,反映的内容必须是正确反映和宣传国税工作的信息宣传稿件。五、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已有规定停止执行。

  ——结束——

  

篇九: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现就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某某思想为指导,聚焦“两统一”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信息统计上报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上报采集工作,每月月底将股室及个人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在局内进行书面通报。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本年度信息报送、采用汇总后进行通报。

  四、报送范围(一)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部署落实情况;

  (二)各股室日常工作动态、宣传活动(三)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领导关注的重要情况、上级主管部门的约稿等。

  (四)其他有关重要信息。

  五、报送要求和奖励办法(一)报送要求1.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息,不得重复报送,保证报送数量的同时必须保证信息报送质量。

  (二)奖励办法1.被各级新闻报刊及各级单位简报采用的,国家级报刊如《某某民日报》1000元/篇、省级刊物如《某某日报》500元/篇、市级刊物如《某某日报》200元/篇,县级刊物100元/篇。注:在《县办

  通报》、《某某信息》《某某政务信息》等县级刊物奖100元/篇(条),市级比照执行。各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的一律50元/篇(条)。

  2.在各级党政门户网站发表的,中央级政府门户网站500元/篇,省级政府门户网站300元/篇,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50元/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00元/篇;

  在其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发表的,省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200元/篇,市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100元/篇,县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80元/篇。

  3.被国家级新闻网(人民日报网络版、新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网站、中国网)采用的稿件500元/篇、某某新闻网采用的稿件100元/篇,某某新闻网50元/篇、某某新闻网50元/篇。

  在其他各类网站(以上未提到的各类网站)采用稿件纳入统计范围,但不予以奖励。

  六、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是大力宣传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抓手,各股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要提高站位,把抓政务信息工作与抓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营造浓厚的信息宣传氛围。

  (二)严格审核。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撰写政务信息应提交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把好信息安全关。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向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务信息主办单位和新闻媒体推送。

  本《通知》自2022年月日起执行。

  某某县某某局2022年5月日附件一信息统计表2022年月日序号部门报送数量采用数量备注

  

推荐访问: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宣传工作 奖励办法 信息

热门排行

春节晚会观后感600字14篇

春节晚会观后感600字14篇春节晚会观后感600字篇1晚上八点,吃完年夜饭后,我们一家人整整齐齐坐在

2020央视春晚观后感3篇

2020央视春晚观后感3篇2020央视春晚观后感篇1“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门曈曈日

2023特殊符号图案大全(全文)

๑• •ั๑๑฀฀๑♬✿ 。 :*★☆⊙☺☻☼♠♥♡♣♤♥♦♧♨♩ิε฀฀䁠iddot;฀bull;●○●ゃ卣䁠hearts;♡๑฀฀☜☞☎☏♡⊙◎☺☻✖╄►◄▧▨♨◐◑...

2022央视虎年春晚观后感高中作文7篇

2022央视虎年春晚观后感高中作文7篇2022央视虎年春晚观后感高中作文篇1时间匆匆流逝,已经到了农

积极分子谈话记录30篇_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会议记录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会议记录篇一谈话时间:XXXX年6月19日谈话地点:谈话对象:入党联系人:记录人

春晚观后感300字4篇

春晚观后感300字4篇春晚观后感300字篇1春节是每个中国人都颇为期待的一天,它不仅仅代表家庭团圆的

幼儿园谈话记录:幼儿园晨谈记录100篇

坦直幼儿园党团结对谈心记录(2010年)序号时间去谈心人姓名被谈心人姓名谈心内容备注110 2 26

2020年医院党员谈心谈话记录_2020年谈话记录

职工医院谈心谈话记录单位:职工医院谈心交心对象签名年月日

2022年党支部领导班子“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完整版】

2022年党支部领导班子“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完整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

【幼儿园谈话记录】 幼儿园晨谈记录100篇

坦直幼儿园党团结对谈心记录(2010年)